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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霸凌: 專指孩子們之間惡意欺負的情形,例如:「一個學生長期重複的被一個或多個學生欺負或騷擾,或是有學生被鎖定為霸凌對象,成為受凌學童的情形。」 霸凌的形式: (一)肢體霸凌。 (二)言語霸凌。 (三)關係霸凌(包括排擠弱勢同儕、散播不實謠言)。 (四)性霸凌。 (五)反擊型霸凌。 校園霸凌的類型: (一)對教師之暴力或犯罪行為。 受暴老師特徵: 1、嚴苛型。 2、歧視型。 3、過度放縱或體罰學生。 (二)對學校公物之破壞行為。 (三)對同學之暴力或犯罪行為。 受暴學生特徵: 1、外表柔弱、矮小。(看起來好欺負) 2、與加暴學生個性相似之人。 3、功課、家世不錯的同學。(使行為人產生自卑感之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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